宜春市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局、宜阳新区社会事业局、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2022年上半年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22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市职称办负责市本级初、中级认定及县市区级中级认定,各县(市、区)职称办负责本地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二、认定要求


认定对象范围、认定条件等有关要求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执行。


三、认定方式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现网上申报、审查、缴费、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按照属地原则,由认定机构根据实际确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申报界面申报,按系统规定填报信息,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6月底前完成审核提交至职称部门。


(三)认定机构认定。经单位考核和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认定机构按照认定条件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各级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认定通过人员通过“江西人社”APP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认定通过人员电子认定表,用印后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宜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