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本级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和市委“三快一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让参保企业和职工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自2022年6月1日起改革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范围包括:①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含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申领);②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遗属待遇申领;③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到龄不满十五年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劳动事务代理机构)或个人,向市社保局窗口按申领事项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30天申报)。

 

(一)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申领

 

1.《黄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申领表》(附件1)2份;

 

2.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完整的职工人事档案及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2)1份。

 

(二)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申领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申领: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附件3)2份;②公示及公示结果(附件4)2份;③完整的职工人事档案及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2)1份。

 

2.因病非因工提前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申领:①《黄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申领表》(附件1)2份;②公示及公示结果(附件4)2份;③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份;④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完整的职工人事档案及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2)1份。

 

(三)遗属待遇申领

 

1.参保人员死亡证明1份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附件5)1份。

 

2.在职死亡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完整的职工人事档案。

 

(四)到龄不满十五年一次性待遇申领

 

1.《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附件6)1份。

 

三、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及反馈

 

人社部门依据申报材料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并从核准次月起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结果由市社保局通过有关方式予以反馈。

 

咨询电话:0559-2521794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S2窗口(滨江东路8号)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6.docx

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