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管理底数,积极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有效提高数字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管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书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审对象

 

在台州市范围内,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应参加书审。

 

二、书审内容

 

书审内容主要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书审要求

 

(一)书审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结束,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应当与市本级同步进行。

 

(二)用人单位可选择下列方式登录书审:

 

1.登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http://96309.rlsbt.zj.gov.cn)→点击书面审查申报出现用户登录页面→在用户名框内输入单位名称→在密码框内输入smsc@96309(初始密码)即可网上申报。

 

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点击登录(法人登录)→通过法人账号密码或者法人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报。

 

(三)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应当认真梳理辖区内监管企业,争取做到辖区内企业应评尽评。今年参审企业完成数如下: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天台县各20000家,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各25000家,仙居县、三门县各10000家。

 

(四)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将根据欠薪案件数等信息自动评定企业书审等级,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应当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手动修改,做好企业诚信评定审核工作。

 

四、诚信评定

 

书审诚信评定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54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定。根据诚信评价结果开展分类监管,原则上对B级(含)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减少检查频次,对D级(含)以下的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管。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