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新增业务受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精神,加大失业保险助企纾困力度,结合我市本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政策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凡我市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湘潭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重复享受。

 

(二) 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受理方式

 

此项补助采取企业承诺申报制办理,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缴费当月起,携以下资料到湘潭市市民之家北栋1楼A236号窗口进行申请:

 

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

 

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表(附件3);

 

4.补助人员《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附件1、附件2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失业保险金领金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证书应按国家规定目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可查询。同一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二)补助标准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发放。如取得证书属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湖南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携以下资料到湘潭市市民之家北栋1楼A238号窗口进行申请: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4);

 

②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对从事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参照稳岗返还方式为本单位或实际用工单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如为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的,所申报的实际用工单位须满足相应补助政策条件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报成功后须将对应补助资金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

 

(二)凡采用承诺申报制的业务,申请单位或个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承诺事项负责,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三)上述政策申请及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3: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表.docx

附件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docx

 

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x
  2. 附件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
  3. 附件3: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表.docx
  4. 附件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南智慧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