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动2022年焦作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抗击疫情、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的作用,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7月7日起我市全面启动2022年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方式


1.免申即享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提取后台数据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稳岗补贴“免申即享”新模式。对信息完善、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保单位,返还资金实行免申请发放,单位无需提交申请,由市人社局和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公示后,各级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


2.主动申请


对无法实现免申请发放的单位实行申请发放。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以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由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各级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陆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办理稳岗返还申请及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线上发放,做到“不见面”服务,方便企业办理稳岗返还,减轻企业负担。


二、稳岗返还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实体经济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的企业。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3.以下单位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1)审核时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中国信用网”网站(http://www.zgxyw.org.cn)上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


(2)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3)申请稳岗补贴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


四、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0391-2118880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