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关于全面升级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下称个人网厅)及微信公众号功能进行全面升级,7月11日起正式启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无论是否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注册登录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并根据是否为我市缴存职工分别获得个性化服务菜单,具体可见附件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及微信公众号功能导览》、附件2《微信公众号本市缴存职工菜单分布图》及附件3《微信公众号非本市缴存职工菜单分布图》。

 

二、登录方式

 

个人网厅:个人可以选择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登录(见附件4),登录方式可以选择账号密码、刷脸或者广东省身份认证其中一种。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地址:http://www.gdzwfw.gov.cn。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登录地址:http://dggjj.dg.gov.cn。

 

微信公众号:申请人关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可以选择账号密码或者刷脸登录。

 

三、办理时限

 

查询类、出具证明以及贷后管理类等均为即办件,提取类及个别业务为承诺件,具体可见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及微信公众号功能导览》。

 

四、全面升级后的亮点

 

(一)高标准提前实现省、市“十四五”数字政府网办建设目标。升级后,除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3项事项外,包括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出境定居提取、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等所有低频事项及撤销/停止计收违约金等在内的56个服务事项通过网厅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使我市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100%可网办、全程网办率达95%。

 

(二)实现了从网上办到掌上办、指尖办的新跨越。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提前还款、扣款账号变更等26个高频服务事项从网厅PC端向微信渠道移动端迁移部署,实现了更多服务事项从网上办到掌上办、指尖办的跨越。

 

(三)使用更加安全灵活。升级后的个人网厅和微信公众号均可由个人自行选择对关键信息进行脱敏或直接显示,房产在广东省内的购房、还贷提取服务事项对是否已在服务网点建立档案不再作限制,查询管理与维权管理的使用对象由本市缴存职工扩展到所有微信用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1.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导览.xlsx
  2. 2.微信公众号本市缴存职工菜单分布图.jpg
  3. 3.微信公众号非本市缴存职工菜单分布图.jpg
  4.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jpg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