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主动发放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肇府[202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及参保职工300人以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为充分发挥利好政策助企纾困作用,减轻企业负担,我市根据上级安排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对碰,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主动发放。目前,我市已经发放第一、二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下一步,我市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政策文件拓宽留工补助受益范围扩大至大型企业,并持续对尚未发放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分批发放。

 

附件1:肇庆市“免申即享”成功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

 

附件2:肇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告知书。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留工补助发放成功企业名单(第一批+第二批).xls
  2. 附件2:肇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告知书.pdf

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