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 (滨人社字〔2021〕4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现就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


二、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滨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首页→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直接进行申报即可。


1.登录滨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2.点击单位办事中的“社保单位登录”,进入“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单位账号登录。


3.登陆后在“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进行申请即可。


4.进入申请界面后,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企业职工及缴费情况等基本数据直接显示(其中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可直接通过系统调取,上年度裁员人数根据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匹配,并自动计算出裁员比例。)


5.单位划型、补贴比例、补贴金额等信息自动显示,企业应如实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便于后期资金拨付使用。


6.信息全部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后,系统自动生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点击打印,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材料中的申请报告一栏。


7.点击下一步即可自动依据失业保险参保隶属关系推送至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将信息反馈。


8.参保单位通过单位端待办事项中查询审核结果。


三、公示及发放


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返还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直及各县(市、区)于月底前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四、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为确保参保单位顺利办理申报工作,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电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或微信工作群进行咨询。


市 直:0543-3162635

滨城区:0543-8330119

沾化区:0543-7811531

惠民县:0543-8197091

阳信县:0543-8211557

无棣县:0543-6781839

博兴县:0543-2399956

邹平市:0543-4264569

开发区:0543-8100058

高新区:0543-3160215

北海新区:0543-8177751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