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 关于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和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21〕12号)精神,2021年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稳岗返还政策

 

(一)2020年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三)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划型标准以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7号文件)执行。

 

(四)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裁员率计算公式为: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优化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填报《2021年度武威市企业稳岗返还申报表》和《2021年度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申报表可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信息栏目或各级社保经办机构QQ、微信工作群、邮箱等方式下载。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比对等方式,核实企业领取失业金人员和裁员人数。申报单位申领可不提供花名册、工资表、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审批权限继续按照武人社发〔2019〕309号文件精神办理。

 

三、业务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企业申领稳岗返还向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申报。

 

1.市本级:武威市社保中心

地址:武威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8号窗口

联系人:张弥

咨询电话:0935-2116013

 

2.凉州区:凉州区社保中心

地址:新城区人社大厦2楼社保服务大厅12号窗口

联系人:高丽萍

咨询电话:0935-6168012

 

3.民勤县:民勤县社保中心

地址:民勤县南大街景苏路41号人社大楼216室

联系人:马银凤

咨询电话:0935-5934161

 

4.古浪县:古浪县社保中心

地址:古浪县迎宾路人社局一楼社保服务大厅4号窗口

联系人:蔡红梅

咨询电话:0935–5252887

 

5.天祝县:天祝县社保中心

地址:天祝县极乐路16号社保中心办公楼三楼待遇支付股

联系人:唐春香

咨询电话:0935-3122060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来源: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