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 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我市正式启动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根据《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稳岗返还按照“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推行“免申即享”方案,企业无需申报,由市人社部门通过数据对比核查,核实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条件,精准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贴,做到“免申请、零跑腿、速发放”。

 

仙桃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来源: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