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021年度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费人群和缴费时间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已开始,缴费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业务核定缴费日期为每月1日-25日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应及早尽快申报缴纳。


缴费标准


部分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如下∶


缴费渠道


(1)网上缴费渠道∶通过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厅链接直接进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主缴费(金额可快捷选择60%、100%、300%或在缴费基数的60%至300%之间自定义输入缴费金额)完成缴费。


(2)税务局经办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税务征收窗口可以完成申报缴费。


(3)2020年度因疫情影响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先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补缴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核定后到税务部门缴费。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2020年底前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缓缴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对2020年未缴费月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后,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注意事项:


(1)【核对参保信息】


“个人社保缴费”功能,缴费人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有效的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方便缴费人根据参保险种和参保地选择缴费。


同时,缴费人也可通过该模块核对参保信息,发现参保险种、参保地区、姓名错误的,可联系参保所在地税务大厅作废错误参保信息,翌日到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修改信息并传递税务部门。


(2)【变更身份信息】


缴费人在社保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后,仍需到参保地税务大厅做变更,或在税务大厅作废参保信息后由社保重传信息,否则只能按原有身份证号在税务端查询参保信息。


(3)【查询不到参保信息】


税务端查询不到参保信息的,请根据提示到社保业务窗口办理非关键信息的维护。


信息来源:衡水人社


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