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山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黄人社秘〔2011〕411号
各区县人社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统计局皖人社发〔2011〕27号和市政府黄政〔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黄山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经测算,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结算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如下: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71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8586元。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862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由本人申请确定缴费基数为1718元。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1718元。
四、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