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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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以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目标,重点解决本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造成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统一、标准不一致、管理不规范、基金抗风险能力弱,待遇水平低,职工意见大等问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市级统筹、县区经办、定点就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覆盖我市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制定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及配套措施,完成网络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卡证制作及相关培训工作,2010年1月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正式启动实施。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增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共济互助能力,方便参保人员流动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结算,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的目标。

 

三、预期成效

 

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后,我市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绝大多数城镇职工将被纳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将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得到较好地解决。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方便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就医、购药和医保关系的转移。同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参保城镇职工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推进计划

 

(一)2009年6月底以前制定《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

 

(二)2009年7月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学习考察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及先进经验。

 

(三)2009年8月31日前草拟完成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并完成各方面的意见征求工作。

 

(四)2009年9月上旬提交市政府审定,并落实经费预算。

 

(五)2009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网络建设、人员编制落实、证卡制作等工作。

 

(六)2009年11月,召开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启动实施动员大会。并完成政策培训、宣传等工作。

 

(七)2010年1月1日启动和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各县区于2009年12月30日将结余基金统一上缴市级专户。

 

(八)2010年1月开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县区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

 

(九)2010年2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检查组,对照工作目标,逐县进行检查。确保市级统筹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市级统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落实责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上解。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

 

市人事编制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市级统筹工作所需人员的编制问题。

 

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员培训、宣传,做好工作衔接;抓好医疗保险网络建设,及软件本地化开发、证卡制做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这件惠及全市城镇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

 

(二)统一启动实施。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启动实施。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启动实施工作。

 

(三)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县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

 

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发布:200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