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豫社保〔2020〕10号


省直参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务派遣单位:

 

为全面了解单位用工情况,规范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抽查整改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务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实际用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实际用工单位公章的派遣人员工资明细表及电子报盘。

 

于5月20日前通过网上报送至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征缴处(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325室。请务必按时报送,以免影响贵单位业务办理。

 

邮 箱: hnsbzxzjc_gs@163.com

联系电话: 0371-61612309

联 系 人: 张 颖 王晓金

2020年4月28日


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