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关于做好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系统网上经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系统上线实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58号)有关部署,我市于2021年8月9日上线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系统。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业务由原网办系统即“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调整至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可通过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使用原网办系统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四项保险业务网上经办


各参保单位、个人须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办理相关业务。


1、参保单位需注册法人账户,已注册的单位须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法人登录。完成法人登陆后,进入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逐步点击法人办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然后点击具体的服务事项,即可在网上办理本单位职工的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各项业务。


2、参保个人需注册个人账户,已注册的个人须身份证号或手机号进行个人登录,进入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逐步点击个人办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然后点击具体的服务事项,即可在网上办理本人的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各项业务。具体可办事项详见附件1。


二、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网上经办


根据国家、省、市机构改革要求,将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职责整合至市医疗保障局。目前为职能划转的过渡阶段,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网上业务暂通过使用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跳转或者原网办系统即“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http://60.173.202.220:8009/hfwsbs/index/index.html),进入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网上办事”或“个人网上办事”,登录成功后,然后点击“我要办理”,即可办理医疗(生育)相关业务。具体可办事项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省集中职工社保网办操作手册详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便民查询—下载中心栏目,请各单位抓紧熟悉相关网办业务。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51—12333


附件1:“省集中职工社保”公共服务清单(养老、失业、工伤、医保)



附件2:“合肥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服务清单(医保)



相关业务链接:

  1.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2. 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