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关于在微信公众号开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不见面”服务水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1年9月8日起,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通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本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由住建部门将相关信息及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中心取得项目备案清单后,出资增设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通过微信端自助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

 

二、办理流程

 

(一)在微信端“业务办理”界面,点击进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页面,提取申请人需选择身份,选项为“房屋产权人”或 “房屋产权人配偶”。如选择“房屋产权人配偶”,则需输入产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确认后,提取申请人选择收款银行,填写收款账号、手机号码。

 

(二)点击“下一步”,进入“房屋信息”模块。系统将展示产权人名下所有增设电梯的房屋产权信息,由职工选择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房屋。系统自动调取并显示所选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坐落、产权人姓名、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房屋可提取金额。

 

(三)点击“下一步”,系统将显示计算得出的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最高可提取金额。职工输入申请提取的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金额。

 

如该房屋已办理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界面“提取记录查询”中将显示“已提取记录”,包括:提取时间、姓名、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账号、已提取金额等。

 

(四)点击“提交”,由系统进行提取操作并实现资金支付。

 

三、办理时间

 

微信端提取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6:15。

 

四、注意事项

 

(一)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产权人家庭(包括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直系亲属)提取总额合计不得超过家庭所需分摊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

 

(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在线服务,请至中心柜台办理。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无锡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微信版)

来源: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