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昭通市医保结算系统,智慧医保平台上线的通告


智慧医保建设是“数字昭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医保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昭通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进一步增进全市人民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65号)文件精神,昭通市作为云南省试点州市开展第二批智慧医保建设上线,最终实现与全省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同步。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安排,我市将停用昭通市医保结算系统,智慧医保平台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1年8月25日18时至2021年8月31日24时,全市医保系统停机,时长6天。2021年9月1日0时起启用智慧医保平台。

 

二、停机涉及业务

 

(一)系统停机期间将不提供所有医保联网业务。

 

(二)停机期间,受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用、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办结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受理的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特慢病办理等所有医保业务办结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

 

(三) 市内住院须知:我市参保人和市外参保人在市内住院,8月25日停机后仍需住院的,医疗机构须在停机前执行“出院”操作,新平台上线后执行“入院”操作,完成上述操作后,出院时正常办理医保即时结算。停机期间需要出院的参保人,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医疗机构补录费用后,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即时结算。

 

(四)市内门诊购药须知: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和市外参保人在市内住院或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携带相关资料至就医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并清退垫付费用。

 

(五)市外住院和门诊购药须知: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在市外住院或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携带相关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报销。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停机期间,各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可采取线下手工接件和延时上传医保数据的方式,进行相关医保业务办理。

 

监督投诉电话:0870—— 3169904

附件:昭通市医疗保障部门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来源: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