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公告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民政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1〕23号)文件规定,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费1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3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费10元)。

 

二、集中缴费期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三、待遇享受期

 

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居民医保缴费的(含新参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外缴费的(含新参保),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自缴费成功次日起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

 

四、困难群体资助

 

2022年全省经医疗救助渠道对城乡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即个人不缴费。

 

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给予差额资助,具体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4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费1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3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费10元)。

 

五、缴费方式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银行窗口缴费(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支付宝缴费,移动POS机缴费,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六、退保退费

 

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或待遇等待期内,因重复缴费、死亡退保以及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区居民医保的,可同步办理参保终止和个人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或待遇等待期结束后不予办理个人退费。

 

七、联系方式

 

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工作日内拨打所属参保地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业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东昌区分局:0435-3719971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二道江区分局:0435-3955921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开发区分局:0435-3577027

 

集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0435-6229659

 

柳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0435-7213830

 

辉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0435-8220283

 

通化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0435-5231855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0435-5119120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二道江区税务局:0435-5017575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0435-5017161

 

国家税务总局集安市税务局:0435-5075532

 

国家税务总局柳河县税务局:0435-5027839

 

国家税务总局辉南县税务局:0435-5033036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0435-5111229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7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来源: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