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微信缴费入口)


楚雄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缴多少?如何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一、参保对象


楚雄州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长期在楚雄州辖区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辖区内各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儿童(不限户籍)。


二、筹资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筹资标准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580元。


三、缴费时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5日。


四、缴费途径


(一)线下渠道(现场缴费)


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代收。


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窗口,使用银行卡、现金等方式缴费。


(二)线上缴费(手机缴费)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链接直接进入)。


办事通APP(链接下载):搜索“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农信及农行手机银行APP缴费


(三)缴费证明的获取


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到“缴费电子回单开具”中可查询或下载“社会保险缴费电子回单”,也可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税务服务窗口申请打印。


五、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按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可报销50%,在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25%,个人年度最高可报销500元。


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慢性病病种可报销60%(不设起付线)。特殊病病种在起付线以上(1200元)可报销70%,其中,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两个病种不设起付线,可报销90%。


住院待遇:在统筹区域内,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5%。在统筹区域外,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0%。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4万元。


大病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60%、 65%、70%、75%比例给予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15万元。列入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


生育待遇:顺产包干标准为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1800元,剖宫产包干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700元,个人不支付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顺产最高可报销2400元、剖宫产最高可报销3400元。


下面是今年新增待遇哦>>>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高血压年度最高可报销6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可报销66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可报销720元。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最高可报销90%;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最高可报销60%。


谈判药品门诊待遇: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在先自付10%的费用后,每种药在起付线(12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70%,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累计可报销19万元。


特殊人员资助参保标准


已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按320元全额予以资助。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特定困难人员个人缴费200元,按120元予以资助。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200元,按120元予以资助。


已脱贫人口个人缴费140元,按180元予以资助。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个人缴费140元,按180元予以资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320元全额予以资助。(楚雄市除外)


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


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定。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云南办事通APP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

来源: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