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微信缴费入口)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明确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居民医保筹资有关问题予以明确,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一、个人缴费标准不变,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


因受疫情持续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明确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执行一档居民462元、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395元、大学生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


同时,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一档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20元,二档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0元,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继续领跑全省。



二、规范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参加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保障待遇衔接;


其他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3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三、细化参保缴费办理渠道,居民按类办理更顺畅。


第一类是具有我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包括通过村居参保的农村居民和通过街道保障中心参保的城区居民。


其中,各区市辖区范围内由村居管理的农村居民,由村居统一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城区居民去年已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无需再到街道办理缴费核定业务,可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链接)完成线上缴费。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现场扫码或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第二类是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组织办理。其他未入托的婴幼儿,需随街道保障中心或村居办理参保缴费。


第三类是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可持公安部门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参保,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完成参保缴费,过期将无法参加我市2022年度居民医保,不能享受202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四、职工个人账户金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


我市职工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的卡金余额,为本人、子女、配偶、本人父母和配偶父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进一步发挥个人账户金家庭共济的作用。在先行参保缴费后,可通过个人手机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模块,按步骤从本人的医疗个人账户金中,提取已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至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中。


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广大参保居民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个人2022年度的医疗保障待遇。


来源:青岛医保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
  2. 青岛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微信版)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