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师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不见面”医保经办服务,确保师市职工群众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保证经办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业务办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业务办理

 

1.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可将门诊一次性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2.支持“双通道”购药。患者除了可以选择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外,也可以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确保慢病患者就近取药。

 

二、就医结算业务办理

 

1.参保人由特殊原因造成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缴纳,影响医疗费用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暂缓结算医疗费用,待补办补缴后进行结算。

 

2.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医疗生育费用,参保人可将相关资料原件,邮寄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审核、报销。

 

三、外伤住院业务报销办理

 

参保人发生外伤,需定点医疗机构填表盖章、本人承诺后,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线上传递的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正常享受医疗待遇。纸质原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待疫情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对存有异议的进行实地核查。

 

四、两定医药机构结算业务办理

 

两定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可通过邮寄或线上传递的方式向四师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附表:

 

 

业务咨询电话:8182401/8182400

邮寄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号四师医保经办机构

邮政编码:835900

 

疫情期间,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始终都在这里,全天候开通24小时咨询电话,竭诚为您服务。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6日


发布:202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