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关于延长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首次认证时间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我市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规定首次认证时间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为有效防范社保领域欺诈、冒领行为,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认证的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待其通过认证后,再对社保待遇进行恢复和补发。

 

截至目前,虽然我市绝大部分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已通过认证,但仍有部分待遇领取人员未完成领取资格认证,为了保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的利益尽量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首次认证结束时间从2021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10月31日。

 

请尚未完成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抓紧时间完成认证,避免待遇暂停给您的正常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2021年9月29日

 

-------------------------

 

附件

 

 


来源: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