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稳岗返还政策来啦!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为充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军区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自治区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九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范围扩面

 

其中,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0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了稳岗返还政策范围。

 

领取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返还标准

 

稳岗返还继续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倾向,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按6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

 

“为阻断疫情传播,减少经办接触,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用“免申即享”的社保经办模式,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筛查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精准发放。”在落实返还政策中,对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发放稳岗返还。

 

去年阶段性的减负稳岗政策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实现了我市就业局势整体稳定。今年,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进一步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

 

9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稳岗返还资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