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关于实行生育待遇网上申报(试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为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方便参保群众,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拟推行“生育待遇网上申报、不见面办理,请各县市区做好网上申报接收、待遇审核报销、电子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生育待遇申报审核流程
目前,市本级单位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111.63.208.5:81/#/lndex),点击“进入单位网厅”→“生育待遇管理”→“生育医疗费报销登记”或“生育津贴申报”录入相关内容,即可完成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申报工作。
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具体路径是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业务基础子系统”→“个人待遇管理”→“生育待遇管理”→“生育津贴申报审核(公服)”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登记审核(公服)”。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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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