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公布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参考采购价的通知(2023年3月)

沪药事药品〔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1〕45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3月22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

 


附件下载:

  1. 关于公布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参考采购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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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