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府〔2015〕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反映。


附件下载:

  1. 关于印发《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