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长治市首批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长社保函〔2023〕10号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为更好的保障工伤职工就诊就医需求,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2〕55号)有关规定和我局《关于签订2023年长治市首批工伤医疗协议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我市首批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2.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3.长治市人民医院
4.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5.长治市中医医院
6.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7.北大医疗潞安医院
8.长治市潞州区人民医院
9.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
10.襄垣县人民医院
11.沁源县人民医院
12.壶关县人民医院
13.黎城县人民医院
各医疗协议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山西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做好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服务工作。
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3月14日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