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截止时间的公告(2023年3月31日结束)


潍坊市各参保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申请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请各符合条件企业速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一、政策内容


(一)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2022年内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企业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不影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二、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模块”(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与通过系统比对符合申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即可完成申报。


(二)自主申请。企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贴,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盖章PDF版和电子版,同时提报与申请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报方式可具体咨询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劳务派遣企业须通过自主申请的方式提报。根据自用职工和派遣到其他企业的职工总数申领,除提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与申请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


三、审核


市及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核实劳动合同、失业保险缴纳、申领者身份、是否发放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信息,确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审核未通过的,将告知未审核通过原因。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银行账户的,发放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四、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受理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市 直:0536-8269393

奎文区:0536-8217305

潍城区:0536-8188554

坊子区:0536-7638920

寒亭区(经济区):0536-7251787

青州市:0536-3252897

诸城市:0536-6072859

寿光市:0536-5252186

安丘市:0536-6208685

昌邑市:0536-7195345

高密市:0536-2630131

临朐县:0536-3097712

昌乐县:0536-6232946

高新区:0536-8866051

滨海区:0536-5311360

保税区:0536-7620760

峡山区:0536-7737900


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xlsx


相关业务链接:

  1.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