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转发《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兜底相结合,紧盯脱贫人口工外出务工、稳岗就业、职业培训等各个环节,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创业、劳务协作等各类资金,及时提供援助服务保障,切实把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切实担起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主体责任、健全机制、综合施策,统筹抓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通过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数据库做好跟踪管理,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强化各项政策扶持,帮扶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市人社局将把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工作纳入2023年度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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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