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襄阳市工伤预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促进工伤预防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47号)要求,决定建立襄阳市工伤预防工作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工伤预防专家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总工会等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产生,择优入库。工伤预防专家库的专家负责在我市工伤预防项目评审中提出评估意见、在项目评估验收中提供技术支撑等,全市入库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管理。
列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工伤预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自愿从事专家工作;
2.熟悉工伤预防和相关行业领域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3.具有从事工伤预防工作必备的身体、时间等条件;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应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经同级主管部门批准纳入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库的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工伤预防专家库。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专家组对工伤预防项目的条件审核、入选立项、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给予专业意见,进行专业把关,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工伤预防政策研究、宣讲培训和课题合作等;
2.审核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的相关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3.对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提交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估指导,提出是否需要调整以及调整的意见;
4.对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提交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提出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的立项建议;
5.参与工伤预防项目推进和跟踪管理,提出加强项目管理和推进项目实施的有关意见;
6.审核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7.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提出评估验收结论;
8.参加工伤预防有关培训;
9.结合本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形势,工伤预防工作现状对我市的相关工作提出长远专业建议;
10.签订评审评估承诺书,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人的评审评估意见签名确认,严格遵守独立评审、保密回避和廉洁等有关规定,违反规定的,其评审评估意见无效。
请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积极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襄阳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于2023年4月18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人:邓凯;
联系电话:13972222289;
电子邮箱:521122089@qq.com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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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