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切实优化我省医疗保障系统营商环境,特制定《吉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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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强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为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加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贡献医保力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一流,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医保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基层,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高医保服务适老化水平,推进医保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完善基金监管工作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开展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医保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基层。将医保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将医保高频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办理,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推进医保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准,提供综合柜员服务,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窗口无否决权制。落实好“好差评”制度,开展体验式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修订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深入实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推动更多医保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加快实现全省范围实现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提高医保服务适老化水平。发挥基层服务网点前沿作用,推动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探索推进特殊群体提供邮寄服务、上门服务。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配备老年人专属服务设施,配备引导人员,加快推进医保预约服务、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服务、帮办代办服务,方便参保群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四)推进医保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畅通医保网厅、基层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渠道,推广“视频办”等创新服务形式。推动门诊慢特病等事项线上申报评审和待遇认定,2023年底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70%。做好医保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完善集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为一体的智能咨询平台,推广短信推送服务。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丰富医保领域数字化场景,扩大移动支付范围,积极探索信息共享,适时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推动电子证照在医保领域共享应用,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五)完善基金监管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我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基准,探索建立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及时修订《吉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激发全民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探索开展信用监管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医疗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金监管处)

 

(六)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要求,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性,对低风险医药机构合理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医药机构有针对性依法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原则上日常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基金监管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省医药价格指导中心)

 

(七)开展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认真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及骨科脊柱类耗材、口腔种植体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工作。合理参加药品、耗材省际联盟,扩大药品集采范围,开展骨科创伤类、关节用骨水泥、超声刀和止血材料等医用耗材集采工作。2023年预计完成130种以上药品集采和10类以上医用耗材集采。(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或社会公众意见,严把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等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关口,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化认识,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持续优化医保服务的牵引力,在深刻把握形势、释放医疗保障领域市场活力上下功夫,对标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和动员部署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工作要求。各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责,研究细化并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各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经验,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助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