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德人社发〔2023〕50号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办〔2019〕3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启动实施2023年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3年,拟新建3个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3个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后续建设项目。给予每个新建项目和后续建设项目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主要用于购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新建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单位建设2-3个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经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期满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后续建设项目,后续建设项目主要围绕机械装备、材料化工、食品饮料、数字经济“3+1”主导产业领域,支持更新升级实训设备、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精品专业。具体申请条件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区(市、县)人社局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资料,区(市、县)人社局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推荐至市人社局。中央和省驻德阳单位、各重点产业功能区推荐单位可直接报送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报告中要充分说明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后续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及制定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详细预算投资方案。

 

4.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推荐函应包括对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

 

以上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提交,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申请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4月14日。

 

(三)综合评审。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建评审专家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条件优先、服务产业、合理布局、适当倾斜”的思路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建议项目名单。

 

(四)认定公布。建议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项目管理

 

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后应按《暂行办法》规定,形成项目产出。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请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报告。项目建设期满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依据有关考核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填报的《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如因实际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实施方案预算的,必须报经市人社局同意。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定,严格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做到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实行政府采购。项目推荐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使用安全的管理与监督。

 

对违反财经纪律,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贪污、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 系 人:潘锋、伍怡姝

电 话:0838-2305877

电子邮箱:593812453@qq.com

地 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劳动大厦602室

附件:

1.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项目申报书

2.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后续项目申报书

3.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1. 德人社发〔2023〕50号附件.doc
  2. 德人社发〔2023〕50号关于实施2023年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pdf

来源: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