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 关于募集2023年市级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就业见习作为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市级企事业单位公开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力争把有意愿参加的见习单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意愿和能力;

 

2、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

 

3、能够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一般应为山西籍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见习补贴标准及使用:

 

1、对于企事业单位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3-12个月,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1980元,企事业单位按季度申请见习补贴,政府补贴见习单位60%(1188/元/月/人),见习单位负担40%(792/元/月/人)。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 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见习单位不应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不得申领就业见习补贴。对于无故缺勤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0天以上的见习人员不予发放基本生活费。

 

2、企事业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上需注明投保单位信息和被保见习人员信息),其保额不得低于85万元,可申请240元/人/年的保费补贴。

 

3、见习补贴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0日

 

五、用人单位和个人申报流程

 

根据省厅《关于全面开展就业见习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2〕98号)和我市《关于全面开展就业见习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办函〔2022〕66号)文件要求,推进就业见习业务网上办理,提高我市就业见习网上公共服务能力,畅通和用人单位网上办事渠道,实现就业见习业务“全程网办”。

 

发布征集见习单位通知后,用人单位和个人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t.shanxi.gov.cn/)“网上经办”模块或(https://218.26.228.119:27004/)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办理。注册成功后,用人单位点击“单位服务”进入“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个人点击“个人服务”进入“公共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注册和登录遇到问题及时联系政务网客服解决。

 

客服电话:0351-7731427/7731428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单位)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材料(封面)

2、目录

3、单位简介(500字以内)

4、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5、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6、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 副本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1、健全可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12、上年度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上年度未参加见习单位不填)

13、企业门头照片及办公环境照片(多张、彩色打印)

14、法人责任承诺书(内容包括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不冒领就业资金、见习人员缴纳社保情况)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后3日内报市人才中心718室。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

联系电话:0354-3075664

联 系 人:任庆华

 

晋中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2. 附件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岗位申报表.docx
  3. 附件三山西省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