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增省直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社保〔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和规范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工伤职工就医权益,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0号)的要求,结合省直工伤职工就医需求,现将2023年度省直新增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正常运行三个月以上的服务机构并经省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定协议服务资格的均可申报;

 

(二)新增服务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应遵循技术好、服务优、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愿意承担省直工伤医疗服务,可根据工伤医疗服务的需要和条件,以及自身服务能力,提出申请;

 

2、申请表和所需资料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可在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下载或查询;

 

3、请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依照“材料清单”顺序组织、排序,装订成册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文件同步生成PDF格式;

 

4、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sdyc2021@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版。

 

5、评估受理材料后,对拟纳入新增医疗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三、申报时间

 

自下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可集中进行申报(工作日)

 

四、申请地点

 

郑州市航空港区通航路16号中国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区B座服务大厅12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1、提出申请的协议机构要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对发现虚假申报的机构终止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2、报送材料时应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

  1. 1、申请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材料清单.doc
  2. 2、河南省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