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关于完善体外人工膜肺(ECMO)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泉医保〔2023〕11号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保健康、防重症”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体外人工膜肺(ECMO)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10号)精神,对我市体外人工膜肺(ECMO)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1)

 

(一)完善“体外人工膜肺(ECMO),项目编码330803025”项目内涵、说明栏内容,同时修订除外内容,并新增“体外人工膜肺安装术,项目编码33080302502”、“人工膜肺的膜肺更换术,项目编码33080302504”、“人工膜肺的血泵更换术,项目编码33080302506”等6个(含小儿项)子项及价格。

 

(二)完善“氧气吸入,项目编码120300001”说明栏内容,同时新增子项“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治疗,项目编码12030000150”及价格。

 

(三)完善“腹膜透析置管术,项目编码311000001”说明栏内容,同时新增“经腹腔镜腹膜透析置管术,项目编码31100000102”和“经腹腔镜腹膜透析置管术(拔管术),项目编码31100000103”等2个子项和价格。

 

(四)完善“呼吸机辅助呼吸,项目编码310603001”项目内涵,同时调整价格。

 

(五)调整“动静脉置管护理(使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项目编码12010001301”价格。

 

二、完善除外内容(详见附件2)

 

(一)“体外人工膜肺(ECMO),项目编码330803025”除外内容修订为氧合器、插管、循环管路、离心泵泵头;“经鼻高流量温湿化氧治疗,项目编码12030000150”除外内容为湿热交换器、过滤器。

 

(二)将除外内容“缝合器(除外编码910218)”拓展至“经血管介入诊疗(项目编码32)”;活检针(钳)纳入除外内容“特殊穿刺针(除外编码950060)”。

 

三、医保支付

 

修订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属性保持不变,修订除外内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工作要求

 

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收费的监测监管。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项目及价格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

 

本通知自2023年2月 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1. 1.泉州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xls
  2. 2.除外耗材修订表.xlsx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