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23年大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大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5日。


二、缴费对象


续保缴费和符合新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三、个人缴费金额


缴费标准设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四、缴费方式


1.政府部门: 一部手机办事通


2.税务部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办税服务厅(原则上不征收)。


3.市农行:“中国农业银行”微信扫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超级柜台、智能POS。


4.市农商行:云POS机、手机APP、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网点窗口。


咨询电话:0872-2321922、0872-2126959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云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3. 云南办事通APP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

来源: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