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关于重新提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单位收款账户的公告


各有关参保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2〕60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已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

 

由于部分企业因企业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有误,仍有145户企业的稳岗返还资金未能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企业名单附后)。为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应享尽享,望上述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单位正确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发送短信至13238445767手机或报送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9楼905室),过期不予受理。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7日


附件下载:

  1. 呼和浩特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失败企业名单.xlsx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