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关于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有关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我市各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有关安排

 

(一)新增领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从即日起,新增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原则上须使用社会保障卡申领待遇。

 

(二)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通过系统,将现发放银行账户信息变更为参保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信息。

 

1.男70周岁(含)以下、女60周岁(含)以下的人员,从2020年11月起将其待遇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2.其他人员从2020年12月起将其待遇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请广大参保人及时申办并激活社会保障卡。已申领但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参保人须及时到发卡银行进行激活,以确保顺利领取上述社会保险待遇。

 

我市参保人可登录“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haoqing.gov.cn),查阅有关办卡指南。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