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人社发〔2022〕100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司法、住房城乡建设、文旅、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法院、总工会、信用等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信用中心联合制定了《大连市贯彻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司法局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市总工会

大连市信用中心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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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大连市贯彻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若干措施实施方案.docx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