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关于暂停发放逾期未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人社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要求,为防范养老保险待遇冒领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递延认证”要求,下列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办理,其养老保险待遇从2023年2月开始暂停发放,现予以公示。

 

待遇停发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皖事通”APP,通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本人认证”或“协助认证”方式补办认证,居住本市人员也可就近前往社区(村委会)进行认证,居住境外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中国领事”APP进行认证。认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0555-12333。认证通过后,将及时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

 

马鞍山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1. 202302停发待遇名单.xlsx


相关业务链接:

  1. 皖事通APP下载·安徽政务服务

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