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濮阳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申报指南的公告


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3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1〕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濮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情况,经工伤预防联席会议议定,现将2023年度濮阳市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濮阳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化工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网约车等平台业务)、邮政业(快递)

 

二、2023年度濮阳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均可申请工伤预防项目。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二)项目内容

 

工伤预防费用于下列项目的支出:

 

1.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主要用于对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的工伤事故、职业病预防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包括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宣传品制作或购买、工伤预防安全展示等。

 

2.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主要用于对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工伤预防知识、政策、技能、案例培训和相关资料制作、购买等。

 

3.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其他费用。

 

工伤预防项目限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

 

(三)绩效目标

 

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1.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宣传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90%,受益职工预防知识技能掌握合格率达90%以上。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实施情况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经评估验收为合格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余款;评估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年内进行整改至合格后按规定支付余款。对拒不整改的,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扣减项目费用,其单位三年内不得从事工伤预防项目。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2月28日前,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濮阳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工作目标、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经费计划、组织方式、完成时限等内容;

 

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预算编制参照《濮阳市财政局、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濮财行〔2017〕5号)规定执行。

 

2.项目初审。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工伤预防专家组(三人以上的单数)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加工伤预防项目遴选。

 

3.项目确定。从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加遴选的工伤预防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结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保险工作重点及年度工伤预防费预算等情况,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统筹研究确定纳入年度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

 

4.项目实施。纳入年度计划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直接实施的,应当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提供工伤预防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卫健、应急管理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选择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推动组织项目实施。

 

5.项目评估。对于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由提出项目的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6.申报材料

 

申报2023年开展工伤预防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濮阳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计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按照(样本)(见附件2)要求撰写,要素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材料不齐全。实施计划方案可由申报单位自拟;

 

(3)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表(见附件3);

 

(4)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材料(见附件4);

 

(5)申报机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如有请提交);

 

(6)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宣传或培训项目的实施经验材料等资料(如有请提交);

 

其中(1)-(4)为必须提交材料,(5)-(6)为选报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和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需备查。

 

(五)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材料送至或者邮递至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刘珂珂

联系电话:0393—6665607

联系邮箱:gsbx6665607@126.com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12号综合办公楼2楼229房间

 

附件:

1.濮阳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表

4.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材料

 

2023年2月15日


附件下载:

  1. 1.濮阳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doc
  2.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3. 3.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表.doc
  4. 4.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材料.doc

来源: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