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 关于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缴费相关事项的通知

凉社险〔2020〕40号


各县(市)社保局: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19号文”),为切实做好我州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缴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2020年我州个体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缴费标准

 

按照“19号文”规定,我州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6855元为基数,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下限标准2697元/月,上限标准17317元/月),分设6个缴费档次,具体如下:

 

2020年个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单位:元

 

 

备注:250%、300%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分别为18095元、21714元均已超过“19号文”规定上限,故不再设该两项缴费档次。

 

三、缴费时间

 

2020年12月20日前,均可缴纳2020年度个体养老保险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末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无需履行任何缓缴申报手续。

 

四、缴费方式

 

个体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1.网上缴费:通过关注“凉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安装凉山人社手机APP,绑定本人身份证信息后进行缴费;

2.自助机缴费: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银行卡到全州各社保大厅的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社保专用一体机缴费;

3.银行网点缴费: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农业银行(国内)及州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1. 凉山2020年个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png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