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关于做好2019年度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

扬就中〔2020〕9号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局属功能区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治期间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扬人社〔2019〕103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企业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0〕14号),现启动我市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提交材料

 

1、《扬州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银行账户开户通知书复印件(首次申请的企业)。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在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的补贴申请栏,选择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根据网页提示填写有关企业信息,进行在线申请。也可向属地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书面申请。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

 

《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均可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fw

 

附: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机构联系方式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扬州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机构联系方式.pdf

来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