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关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3年度大病医保按时申报缴纳的通知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温馨提示: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金期间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承担,请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时到为民服务中心医保和税务部门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申报和缴纳。


来源: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