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关于申报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76号)文件规定: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请符合条件尚未申请的企业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法人办事---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进行自主申报,自主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1-12333 63536396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