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延长至2月28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税务局、高新区、东津新区社保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受我国医保制度和政策红利,确保群众“病有所医”,降低疫情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便利居民参保缴费,真正实现“能参保、能享受、应保尽保”目标,经研究,我市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从原定2022年12月31日截止延长至2023年度2月28日截止。

 

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2号)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请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宣传发动,组织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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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