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告知书


各位灵活就业人员:

 

为做好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了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不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从事过个体经营且《营业执照》注销时间不满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已按政策享受完规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社会保险费未在马龙缴纳的人员。

 

(四)月收入达到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200%的人员。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六)其它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

 

三、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曲靖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2份。

 

(二)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农村信用社开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6、9页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四)享受城乡低保的提供享受证明1份;残疾人、大专以上学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分别提供《残疾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本人社会保险费《完费证》(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提供2019年、2020年《完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申请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

 

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离校二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缴纳基数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的,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作为计算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

 

(二)申请补贴的期限

 

本次申请补贴期限为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2020年10月15 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办理地点: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社保中心。

 

(三)申请补贴的程序

 

申请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到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或灵活就业单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曲靖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等材料,按要求将申请补贴的资料送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其它事项

 

1、所有相关材料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及钢笔填写,污(涂改)表及填写不清楚的,或者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受理。

 

2、材料之间涉及到相同的内容(如证件号码、银行卡

 

号、联系电话)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申请补贴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曲靖市马龙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9日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