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关于敦煌市企业单位2023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企业单位:


现就2023年全市参保企业单位缴基数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敦煌市参保的所有企业单位;


二、缴费基数申报标准:


企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840元/月,上限为19200元/月。(缴费基数核定在2023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公布前,系统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三、申报流程:


申报工作将于2023年1月3日开始,1月15日结束,基数调整采取单位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我中心在线上进行审核的方式进行,(必须完成调基申报工作才能完成进行后续的单位核定等业务。)流程如下:


1、各参保单位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办事→我要办→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在线办理”功能中,申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各参保单位,在如下界面中进行人员缴费工资的添加申报;


3、要件资料:①《缴费基数申报表》,要求将参保登记业务QQ群文件上传的《2023年职工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打印出来职工签字确认后单位盖章上传至《缴费基数申报表》栏目中即可;②企业单位在《xx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栏目中上传附件二的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要求打印出来,签字盖公章照像并上传即可;


4、上传成功后等待我中心审核通过,请各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基数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当月的核定业务。


一、缴费基数核定审核说明


各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参保人员各项社保权益,如发生劳动纠纷,该数据将作为后期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调查取证的直接依据。


二、缴费基数核定有关要求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和《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98号),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起企业新参保人员在网厅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时须同时上传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并在E区6号窗口核查是否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电话核查5958819。


2、2022年度未申请缓缴企业,切存在欠费企业,务必于2023年1月前完成补缴,1月补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自2023年2月起系统将自行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敦煌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