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 关于2023年度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丹东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近日,接到群众反映,有部分人员在社会面发布关于“要求离退休职工必须在12月份前完成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否则停发退休金”等类似不实信息,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2023年丹东市社保中心资格认证工作仍和以前一样,企业(含流动职工)退休人员应一年进行一次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遗属人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全年均可办理认证。


认证的方法有:


1、线上认证:退休人员可以居家使用“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丹东惠民卡”手机APP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自助刷脸认证。


2、自助机认证:全市范围内,可到各级社保中心设置的自助机进行认证。


3、丹东市内居住的退休人员因年龄或身体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可以联系就近的所属社区预约登记认证,也可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采取亲属担保、远程视频、上门等方式认证。


4、对在异地居住且无法完成线上自助认证的人员,可联系社保中心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境外居住的,可居家使用“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或者到当地使领馆开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填写后邮寄至丹东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


丹东市社保中心:0415-3105895 3105725

东港市社保中心:0415-7122849

凤城市社保中心:0415-8140180

宽甸县社保中心:0415-5883509



相关业务链接:

  1.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丹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