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关于推广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2019〕23号)文件精神,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即日起,群众可持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作为身份凭证之一,在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使用市一体化平台系统受理的窗口扫码亮证办理政务服务(包括涉及个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业务。

 

海口市政务管理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28